追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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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陶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98年左右的时候,我父亲为朋友做担保,帮另一朋友李某赊了一万元的砖钱,而且写了欠条。可后来赊钱方李某一直拖延没有付这一万元人民币,并且找不到他本人,无奈由于我父亲做的担保,只有替他把这一万元人民币付清给售砖的朋友,售砖的朋友把李某的那张欠条给了我父亲,后来我父亲由于高血压得了脑淤血,病好之后身体比以前差很多了,而且脑子也没以前灵光,所以也就一直没有去找过他,但知道他乡下的家庭地址。我想请问一下陶律师,这一万元人民币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把他追讨回来。谢谢!
来自: 218.64.69.173 留言时间: 2006/9/22 18:37:57
回复内容 你好。你父亲这一万元什么时候帮朋友还的?如果还了超过两年的时效,法律就不保护了。如果时效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他追讨。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9/23 15: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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