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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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youran
你好,我是今年3月份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车上连司机共5人,司法判定是对方司机负全责。事故发生后,我妈是全身粉碎性骨折,左腿多出断裂,在左大腿上与左脚踝上一点安装了钢板,右手中指断了,右手下半部分也安装了钢板,头上至右眼皮缝了好几针,目前3个多月了还在医院住着,请了护理专门照顾;我侄子2岁半,左大腿断了,只是做了牵引,骨头对正处有点偏差,左腿比右腿段2~3cm;我呢则是左脸颊股处至鼻子下方缝了十几针,至今还是红色的缝迹于疤痕;我老公受了轻伤,缝了2针;我小孩5个月多一点,被吓得哭闹不止,医院又不敢给看,只好他奶奶抱到儿童医院去检查,还好没事,但就是突然断奶了,不得不给他买奶粉吃。现在对方跟我们提出了事故赔偿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向我们这种情况给如何让计算赔偿?我妈这样伤残鉴定能有几级?我侄子能不能做伤残鉴定,万一长大以后两腿不一样长怎么办?小孩以后肯定会受影响。我这种情况算不算毁容或者精神损失?我在家休养也几个月,至今没上班,赔偿怎么算?我小孩突然断奶有没有补助?还有营养费是不是每个住院的伤者都有?一般多少?好了,就问这么多,谢谢了。
来自: 59.52.97.98 留言时间: 2008/5/23 13:46:06
回复内容 你好,既然事故认定书已经出来了,那么在你们伤情稳定后,要求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情况再协商赔偿事宜。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5/24 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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