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执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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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本人于去年12月起诉他人欠我29万,在县法院开庭,经调解法院下了调解书,限定他人于2008年2月15日前归还我欠款29万,在还款到期日欠债人并没有还款过来,我依法到县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同时提供了欠债人的资产证明,执行局已受理。但直到现在执行局也没有拍卖欠债人的财产,也没有别的行动,每次问都说在进行中。还有诉讼费也是我预交的,调解书上指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都由欠债人出,可现在我连这些费用都没退回来。请问我该怎么办?
来自: 218.95.53.202 留言时间: 2008/6/19 13:28:26
回复内容 你应该和法院执行局加强联系,如果长时间不能执行,你可要求交叉执行。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6/20 21: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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