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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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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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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城镇有一间店铺正在镇的中心位置生意红火,镇里规划做16米街和房产开发需拆迁,不知该如何补偿?请您帮助。我的店铺是在02年购买供销社的店铺,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镇里按当年购买时的本金和本金按月息百分之1.5的利息为补偿,不知是否合理?我是供销社下岗人员,店铺是我生活的主要来源,加之我现在无能力改建,我能否要求不拆店铺?假如实在要拆迁,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样要求合理的补偿权利,补偿一般包括哪些部分,按照怎样的标准?镇里的地方政府经常蛮不讲理,经常用公检法三家来吓唬人,我应该怎样应对?打官司我应准备哪些材料,要经过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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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0.176.55.215
留言时间:
2008/6/26 21: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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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好,如果按你所说,镇里的补偿是不合法的。拆迁应按国务院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而不可能按一点五倍计算。如果是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征用,则你无权要求不拆,每个拆迁都应有相关的文件,有相关的安置补偿方法,请让他们给你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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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6/27 15: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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