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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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生有两小孩,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合2001年分居至今,后因本人一人带小孩不便04年于是另外找了个老婆,刚开始时她丢下2个小孩就走了,我不忍心于是两个小孩都是我抚养,06年她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小孩学校把小孩接走(通过朋友得知),近日接到女方在法院下达的传票,要为小孩争抚养费,而另一个小孩一直由我一人抚养。请问在此情况下,女方的小孩我要给抚养费吗?同时就我这种情况有没有触范婚姻法。(我们在结婚时没有打结婚证,而后又分居2年了,在此情况下是不是我们的婚姻自动解除了?所以一直没有去办相关手术,同时也不知如何办理。)
    对此问题我需要如何去处理?希望能告知,谢谢!
来自: 117.76.222.239 留言时间: 2008/7/16 21:52:30
回复内容 你好,首先看你们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没办则要看什么时候同居的,这样才能知道你是否合法。如果二个小孩,一般情况下,一人扶养一个是可以的。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7/17 2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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