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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哥和一女的谈恋爱六七年  刚开始在一起挺好  但有一次这女的发病了  过后知道是心脏病  父母就不同意了 没有办法就和她谈说不能在一起 女的也不没有说什么  就这样俩偶尔在一起 2001至2003的时候在女的老家市买了店面和房子 刚开始买店面她没有钱说向我哥借  但她只出了三分之一过后会还给我哥 但买房子的钱是分了两次给 第一次是我哥和她去交的  第二次是因为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就过了一段时间给她 大概过了半年 她挺着大肚子有六七个月到我哥的身边来 我哥不让她生说生命有危险 没有办法肚子太大了就生下了 孩子在我哥的身边满月后  她就提出要带小孩走不用我哥管 走的时候我哥向银行转了她十万 就这样过了两年  我哥好想去看孩子  她说在妈妈家 就连一张照片都没有  大概又过了半年就是因为一些小事变成了大事  最后发现小孩不是自己的 做了鉴定  而且当初认识我哥的第二年外面就有男人 这孩子至今都不知道是谁的 还发现房子给抵押了房子也是她的名字 我们该怎么办  能把以前给她的东西要回来吗   
来自: 118.212.222.23 留言时间: 2008/8/14 16:13:12
回复内容 你好,你说的太乱了。如果房子是对方的名字,那房子就是她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哥借给了她钱,可向她要回借款。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8/15 21: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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