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人身伤害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陶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事情经过是这样子的;
那天中午我在公司上班,中午12点刚吃完饭,老板的弟弟徐叫我去做事,当时刚吃完饭,没有理他,就在一边喝水,然后他就在那 骂人,我也没有理他,最后他冲过来打人,当时手中的碗和调羹打掉。后来又拿木棍打我到我左眼睛,当时出血,肿胀,看不见东西,然后我打110备案,过后三小时送进医院治疗,后来110叫我们协商解决,老板也 签啦 字,之后在医院住院一个多星期出院修养将近一个月啦。后来去复诊,医生说至少三个月完全好,依我现在情况,我查啦 一下,至少属于十级工伤伤害,现在我要求赔偿,老板说,除医疗费就只发给我一月工资,请问工厂这样做合理吗》?谢谢
来自: 118.212.5.48 留言时间: 2008/8/20 18:11:28
回复内容 你好,你应该让公安机关委托去做伤残鉴定,确定到底是否构成伤残几级伤残,然后再进行索赔。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8/20 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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