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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急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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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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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江铃控股员工。07年11月份进入公司工作,在08年5月28日工作中受伤,后认定为工伤,08年7月份交上伤残等级鉴定材料。但在08年12月份时,公司裁员,把我也划在名单内,但是的我对《劳动法》不是很了解,就同意了公司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给了相应的赔偿。后我半年都没工作,一直在等待伤残等级鉴定。现在我的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了,评为9级伤残,现正与公司办理赔偿事项。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恢复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我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索要1年工资赔偿?(因为我当时与公司签订的是2年劳动合同,只工作1年)在工伤中我的脸部,嘴,都有破损,还安装了假牙,但松动了,所以以后的治疗费用(整容,补牙)是如何办理?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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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59.52.69.90
留言时间:
2009/6/5 16: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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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你已经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是否恢复必须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已经给了补偿,不存在再给工资赔偿。你的工伤可按工伤保险条例取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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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9/6/5 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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