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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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去年分公司与我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三年)。三个月后,又以总公司不同意为由要求我回单位上班,我至今未去上班。今年公司叫人代写我的辞职报告,现要求我把社保转走,否则封存,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自: 59.52.123.219 留言时间: 2009/7/30 21:29:32
回复内容 从现在来说,应该已经没有停薪留职这个概念了。因此你可以在单位工作,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叫人代写辞职报告的行为是无效的,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9/7/31 21: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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