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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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律师好:我老家村小组与邻村发生山林权争议,那块山地叫“鱼鳞坑”。58年的权属登记载明,“鱼鳞坑”为我村所有。到82年再次登记时“鱼鳞坑”已归属邻村名下。当时,也许村小组长都没有注意这一变化,本村村民更不知情。直到2005年,邻村要将这一山林卖给外地商家时,方如梦初醒。之后向县林业局反映,请求更正权属。事过多年,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虽然邻村没有再卖出那块山地,但争端仍在,矛盾尚存。我村村民代表到县档案管查阅相关凭证,资料显示,82年的权属登记完全按58年的山林权归属确权(有备注说明:“抄录无误”的字样),并没有涉及变更的内容。请问律师,58年的权属凭证依然有效吗?如果有效,该通过怎么样的方式和途径维护我村村民的合法权益。
来自: 218.64.58.79 留言时间: 2009/9/28 15:05:42
回复内容 你好,58年的权属凭证是否有效,要根据后面相关政策一系列的变化确定。如果如你所说,82年权属完全按照58年权属登记,则应该有效。不过,这里面关系复杂,不是一下说是清楚。如果要维权,可能得通过复议或诉讼解决。不知你们具备那些材料?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9/9/28 21: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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