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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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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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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一亲戚谢先荣在九几年承包了队中谢春太的山,规定好价格,直到山调出生产队后合同到期。然而在近几年的时候,谢春太将近天年被其子接去安享天年了。其另一子,趁我亲戚谢先荣一家远在他乡,将承包的山另租他人谢有望。年底当谢先荣回家之时听乡亲说起此事,感到很惊讶啊,于是找到谢春太的儿子对质。其子说:“是有这个事,那些年你不在家自然租给别人了。” “可是我们的合同还没到期啊,你怎么能违反合同呢?”其子说:“我爸老了,现在这山归我了,我爱租谁租,要你管啊!” “可我们的合同呢?” 其子不耐烦了,“去,去去,别烦我了。” “可我承包山上被你们谢有旺砍去的一万多快钱呢?怎么办?” 其子说:“该怎么办怎么办。” 就这样找他无功而还。 我亲戚想啊 ,自己一年能收入多少呢?一万多啊,说没就没了,怎么能不心痛啊!谢先荣不想这钱就怎么去的不明不白啊!“想当初那山刚承包来的时候光秃秃的啊,自己这几年都不舍的砍啊!如今竹子长好了却为他人做嫁衣啊!谢越想越不甘心啊,找人说,找村委会,可笑是人家是谢有望的亲戚啊!我亲戚谢先荣家是农民,家里没人,百般调解无果下,谢先荣想到法律手段,将谢有旺告上法庭,在谢有旺承认砍伐3000多元的情况下,法庭判决谢有旺归还3000元给我谢先荣,但谢先荣要付谢有望的工资, 请问这是否合理啊 ??谢春太在合同未到期内还签另一份合同 ,是否合理啊 ??他的儿子可以代替谢春太签另一份合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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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48.132.105
留言时间:
2009/11/21 0: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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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判决不服,你们可以上诉,如果不上诉,判决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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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9/11/21 2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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