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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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在城东有套经济适用房,已支付全款并签订了合同。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08年12月交付“验收合格”的住房,但到开发商通知收房时,却提供不出竣工验收备案表,据此我当时没有收房。现在时隔近1年了,开发商仍不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我想把房收下,请问这样收房有什么风险吗?没有备案表影响房产证办理吗?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可以索赔到吗?
来自: 115.148.181.170 留言时间: 2009/12/5 8:04:33
回复内容 你好,关于交房的条件,你的购房合同应该明确了,达到交房条件就可以接房,没达到则可以不接房。你没达到收房条件而收房,则房屋出现问题视为你的认可,如果一直没有验收,房屋是不可能办理产权的。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9/12/5 21: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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