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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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妹妹户口所在地在鹰潭,但是她和男方结婚证是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福州领取的,现在我妹妹因为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离婚,请问我妹妹是否可以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鹰潭的法院上诉离婚?还是一定要在结婚证领取地福州的法院上诉呢?根据婚姻法夫妻分居2年自动离婚,2年的起始日是上诉法院开始计算吗?请百忙之中给予解答,谢谢!
来自: 117.43.161.136 留言时间: 2010/1/5 13:46:31
回复内容 你好,不知你妹妹结婚后,两人居住在那?不存在分居两年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一定要办离婚手续。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10/1/6 21: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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