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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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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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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你好!我是南昌县向塘镇一户人家,在2002年我购买了一户老人去世,子
女卖房的二手房,房款2万7千,房子大小65平米,毛胚房。老人有7个子女,签署
卖房协议时有6个子女签名,其中一名女儿正在外地,没来,但房款是由7个子女平
均分配。
之后他的七个子女以2个子女在外地,不方便赶来过户为由而僵持着。现在
他的那个没签名的女儿以她没有签名,我没过到户为理由,敲诈勒索我4千元就配
合我过户,或者她照原价的基础上加点房价当存银行的利息给我,我把房子照4万
元卖回给她,现在这套房子值10万元,我当初装修房子也花了2万5,请问我想告他
们不配合我过户,敲诈骚扰我的正常生活,怎么告?可以吗?
希望律师回复,可以的话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们面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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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0.175.13.106
留言时间:
2010/3/25 2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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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如果你能证明七个子女都分了房子,或只是由于2个子女在外地不方便来过户,那我认为你可以告他们,要求他们配合过户。我的联系方式就在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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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10/3/25 22: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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