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辞职争议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你好,我在一家私企医院工作,因工作排班不合理无法与院方达成一致。院方要我提写辞职报告。我提交辞职报告后,因院方找不到顶替人员,便以医院员工手册为由,要我继续上两星期班。在这之前也有类似情况。就没有要求继续上两星期班。这种情况我是否应该在上两星期班?另外,该医院每星期只给员工一天休息,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来自: 117.40.6.54 留言时间: 2010/5/27 21:33:42
回复内容 你好,你只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你就可以离开了。只有一天休息,那说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可以要求加班费用。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10/5/29 17:01:42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