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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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请问各位:我亡父是江西省二建(好象是集体单位)的退休职工,因我家住上饶偏远山区,(当地近几年人死亡后好像并没有实行火葬)在父亲百年之后,我们就依当地风俗让他老人家入土为安了,可是他的单位要我们出具火化证明,要是没有的话,就不能办理相关善后手续,连我母亲的生活补助也不能办理,请问这是否有法律依据????有没有实行火葬跟善后抚恤有没有必然联系??????急急急!!!!!!!!!!
来自: 111.73.63.11 留言时间: 2010/6/11 7:50:52
回复内容 你应该出示你父亲去世的证明文件。如公安注销户口、医院的死亡证明等。因为不能证明死亡,单位不能办理相应手续。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10/6/11 2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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