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采取什么措施以维护我和孩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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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1、结婚快两年,现有四个月的小孩子,在女方坐月和哺乳期间,两人天天吵架,男方除了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还能索赔些什么费?2、登记结婚一年后才办婚宴,因为和婆婆关系不好,而他又在外地工作,之后一直住在娘家,其间,我又怀有三个月的身孕,每个月都要问他讨要生活费800块;现在孩子四个多月,每月孩子的奶粉钱(1000块)也要我讨才给,不讨就不给;而他却从我生下孩子之前的一个月,就再也没给我寄过生活费(我带着孩子一直住在娘家)。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采取什么措施以维护我和孩子的权益?3、对于男方说过的话却不承认这种做法,而我又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说的是假话,而这些话却又关系着我和孩子的利益;他口才比我好,结果往往变成:我是受害者却变成他是受害者了。(我欲哭无泪啊!)我是否能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呢?我急需好心律师的帮助,衷心感谢!
来自: 59.52.254.145 留言时间: 2010/7/15 14:43:52
回复内容 你好,这种婚姻还不如尽早解脱。你们离婚可以向对方要求小孩的抚养费,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没有重大过错,那么其他的法律可能无能为力。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10/7/16 9: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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