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可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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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个朋友在鱼塘钓鱼,被高压电击倒,当时是3个人一起去的,其他两个朋友发现后马上打120的急救电话,20几分钟后急救车子到了现场,因为当时被电击倒的朋友是在池塘中心一个小岛上,急救人员到达之后另两个朋友就游泳把急救人员背到受电击人员旁边,当时急救人员就是看了下他的眼睛,摸了下手,然后就说人已经死亡了,就要走.
另两个朋友看到了就问他需要实施什么急救方式,求他们一定要救救他,但是急救人员就说没有救了,也没有采起任何的急救方式和提供急救方法.我另两个朋友看到急救人员要走了,然后说让急救人员把担架给他们用下,好把人抬到路上来可以想其他的办法急救.但是那急救的医生理都不理,担架也不借!!就这样开车走了!!
然后另两个朋友又赶快拨打了另个医院的急救电话,40多分钟后另个急救人员感到实施了很到位的急救方法和措施,在现场没有好转的情况下马上又把受到电击伤者用车把人带到医院实施急救,但是人已经是没有...
我想咨询下象最前面来的急救人员这样的处理急救方式我们可以对他们提起诉讼吗?因为这样的医院和医生已经没有医德了,已经是没有人性了,连担架都不借,实施的急救行为还是那么的草率,光凭看下瞳孔和摸下脉就决定人已经死亡了.
他这样的做法不单要让他受到人道上的谴责和漫骂,我觉得应该会有法律依据可以让他们也受到法律上的惩罚吧?
希望您们可以给我提供帮助!!深谢!
来自: 117.42.92.56 留言时间: 2010/9/5 6:51:51
回复内容 你好,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如果第一次的急救中心人员有确切证据证明你朋友已经死了,则不承担责任,但他们的态度是错误的,你们可向其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处理。如果当然你朋友未死亡,而他们放弃救治,则他们责任就大了,你们可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10/9/5 10: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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