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仲裁和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是要收两份费用吗?费用一般怎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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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您好,我公司委托律师与另一公司打官司在北京仲裁委(律师费已全部支付),现裁决对方赔付我公司五十万,但对方一直不执行,现我公司委托律师申请强制执行(律师说必须在北京申请强制执行),但律师和我们讲,需再支付律师费,原付的律师费是用于仲裁,我想问一下,这属于合理的吗? 象这种情况,如果我司委托律师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律师费一般应该怎么支付?谢谢
来自: 117.43.161.117 留言时间: 2010/9/8 22:22:15
回复内容 你好,案件诉讼代理费与执行费是两种费用,因此在案件审理完毕、需要执行代理时应支付律师费。如果案件的被告在北京、财产在北京,应向北京当地法院申请执行。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10/9/11 21: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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