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41号 经国家认监委委托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查实,(香港)美国国际标准认证有限公司东莞代表处未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属非法认证。 在此提醒广大企事业单位,应当选择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合法认证机构提供认证服务。合法认证机构名录可从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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