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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南昌暗潮涌动 律师:不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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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高房价的催生下,一种“小产权房”不断升温。南昌也有零散的诸如“农民公寓”等“小产权房”进行私下交易。昨日,南昌市房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千万不要购买。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什么房?昨日,记者请教了有多年建筑经验的边文彬工程师。据其介绍,“小产权房”主要包括“使用权房”和“乡产权房”。其中,“使用权房”,是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向居民和职工提供的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了使用权而不具备产权房屋的俗称;而“乡产权房”是指购买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有乡镇政府颁发权属证书的房产,乡产权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我们通常指的“小产权房”是包括“农民公寓”等的“乡产权房”。 
    ■“农民公寓”低价诱惑    
    南昌市民万先生昨日来电咨询:有朋友向他介绍说,青云谱区的一个城中村建了一批“农民公寓”,有些户主想转让出去,价钱比商品房要低很多,不到2000元/平方米。万先生不知道自己面前的是个“陷阱”还是个“馅饼”。    
    其实,像万先生一样的情况南昌还有不少。南京西路上某中介公司的曾经理告诉记者,最近三年,他介绍或者办理的非商品房的转让有十几起,这种房子一般是两类:一是,城中村的“农民公寓”或农民自建房;二是,一些大单位早些年的“集资房”。这些房子都没有产权证和土地证,交易的时候只是买卖双方的一纸协议。 
    ■“小产权房”风险大    
    买“小产权房”到底划不划得来呢?南昌市房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小产权房”买不得。他强调说,今年6月19日,建设部专门发布了买房风险提示,特别提醒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否则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从法律意义上说,买“小产权房”风险极大,因为没有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集体要求收回房产或者因为政府规划,要求拆除这批房子,购房人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那只有“打掉牙忘肚子里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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